11月7日,涡阳驭风发电有限公司发布涡阳县电网侧储能项目EPC招标公告(评定分离)。项目位于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境内,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涡阳县真源变电站、涡北变电站、城南变电站、华都变电站、陈大变电站、四清变电站建设电网侧储能电站,总规模为300兆瓦/600兆瓦时。项目将采用先进的锂电池储能技术,建设储能电池系统、变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统(EMS)、电池管理系统(BMS)等核心设施,并配套建设相关的电气设备、土建工程以及监控系统。
合同估算价约65384.90万元,折合单价1.0897元/Wh。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应小于等于3家。
据了解,招标人涡阳驭风发电有限公司为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国资企业。
涡阳县电网侧储能项目EPC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涡阳县电网侧储能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涡阳县电网侧储能项目的备案表(2510-341621-04-01-386035)
1.4 招标人:涡阳驭风发电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涡阳驭风发电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涡阳县电网侧储能项目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5DFWGZ02353/JG2025-09-1815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025DFWGZ02353/JG2025-09-1815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涡阳县真源变电站、涡北变电站、城南变电站、华都变电站、陈大变电站、四清变电站建设电网侧储能电站,总规模为300兆瓦/600兆瓦时。项目将采用先进的锂电池储能技术,建设储能电池系统、变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统(EMS)、电池管理系统(BMS)等核心设施,并配套建设相关的电气设备、土建工程以及监控系统。
2.7 合同估算价:约65384.90万元。
2.8 计划工期:6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取EPC模式,中标人须要完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专项深化设计、提供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等技术服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所有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二级及以上)。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截至开标时间,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均视为有在建工程;投标文件制作时须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最近一次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竣工验收报告或有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变更证明资料放入投标文件,未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有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变更证明资料,一经发现均视为有在建工程)。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职业资格或电力系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截至开标时间,拟派施工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担任项目经理或者施工负责人的均视为有在建工程;投标文件制作时须将拟派施工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上最近一次担任项目经理或者施工负责人的竣工验收报告或有效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变更证明资料放入投标文件,未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有效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变更证明资料,一经发现均视为有在建工程)。
(4)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4 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效期内)。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量应小于等于3家;
(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3)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任务的相应资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均承担各自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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