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固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固原市清理废止无法按照时限要求建成新能源项目公示公告(第二批)。
内容指出,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废止不具备建设条件新能源项目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5〕173号〕要求:“2022年度新能源项目。2025年3月底前未完成核准(备案)的,全部废止;已完成核准(备案)的项目全部于2025年年底前建成,不能按期建成的,由各地按程序纳入废止项目清单。”
经梳理,泾源县中能建投40MW风力发电项目(2022年度)仍未实质性开工建设,无法按照时限要求建成,按要求进行废止。
详情如下:
关于固原市清理废止无法按照时限要求建成新能源项目公示公告(第二批)
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废止不具备建设条件新能源项目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5〕173号〕要求:“2022年度新能源项目。2025年3月底前未完成核准(备案)的,全部废止;已完成核准(备案)的项目全部于2025年年底前建成,不能按期建成的,由各地按程序纳入废止项目清单。”我委组织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开展相关项目梳理工作,经梳理,泾源县中能建投40MW风力发电项目(2022年度)仍未实质性开工建设,无法按照时限要求建成,按要求进行废止。
现将固原市拟清理废止无法按照时限要求建成新能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2025年11月3日起至11月7日18:00止。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形式送至固原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科。联系方式:0954-2088496。
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3日
固原市拟清理废止不具备建设条件新能源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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