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6日,欣旺达发布公告称,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借款6700万元,用于三个储能电站项目的资金投入,委托贷款期限共计10年。
欣旺达称,此次借款一方面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储能电站项目融资渠道、盘活资金,为公司储能电站业务拓展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在储能电站领域的业务布局,有助于储能电站项目的建设,增强储能板块子公司及公司的综合实力,对储能板块子公司及公司未来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
而三个储能项目分别为位于江苏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的50MW/100MWh储能电站和二期50MW/100MWh项目,两个储能电站项目公司均为欣旺达全资子公司江苏欣智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旗下的南京欣鑫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两个项目分别分配借款金额1400万元和1000万元。
另一个储能电站项目位于广东的惠州欣城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将分配借款金额4300万元。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欣旺达的全资子公司惠州欣地新能源有限公司旗下惠州欣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不过欣旺达在公告指出因项目尚未开工,总投资额尚不确定,贷款存在风险,若贷款项目总投资超概算,借款委托人及/或借款受托人有权要求公司追加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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