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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57元/瓦!宁夏576.63MWp光伏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0-15 世纪新能源网1130
核心提示:本次招标容量光伏479.68MW(直流侧576.63MWp)

10月14日,宁夏电力国能红寺堡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项目EPC工程(七标段、八标段、九标段)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红寺堡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容量光伏479.68MW(直流侧576.63MWp)

七标段:159.37MWp,中建八局总承包建设有限公司以1.41元/瓦位列第一候选人;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1.43元/瓦为第二候选人。

八标段:215.09MWp,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1.48元/瓦位列第一候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以1.57元/瓦为第二候选人。

九标段:202.17MWp,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1.53元/瓦位列第一候选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以1.53元/瓦为第二候选人。

项目概况: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00万千瓦光伏+50万千瓦风电新能源基地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总占地范围约9万亩。项目场区地形为丘陵,地势起伏较小,地形较开阔,海拔高度在1300~1850m。规划场区距离吴忠市约85km。区域内还有多条乡村道路和已建风场的检修道路,对外交通较为便利。项目新建1座330kV升压站、2座110kV升压站,2座110kV升压站各以110kV线路接入330kV升压站后以2回330kV线路接入750kV妙岭站330kV侧,同时配套建设10%/2h储能电站。最终方案以本工程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审查意见为准。

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场址距红寺堡区直线距离约18km-32km,距中宁县直线距离约22km-36km,场址中心坐标东经105°50"27.11"、北纬37°14"58.37",占地面积约3万亩,海拔高程在1300m-1600m之间,场址大部分区域为丘陵,地形有一定起伏。附近有G6、G344和乡村道路通过,交通条件便利。本项目光伏场区规划容量10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200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000MW。每26块组件串联为1个光伏组串,每24至28路组串接入1台不低于300kW的组串逆变器,每10台组串式逆变器接入1台3.0MVA 箱变,每8台组串式逆变器接入1台2.5MVA箱变,每6台组串式逆变器接入1台2.0MVA箱变,将逆变器输出交流电升压至35kV。本项目与同场规划的500MW风电项目共建2座110kV,1座330kV升压站,以2回330kV线路接入电网妙岭750kV升压站330kV侧,同时配套建设10%/2h储能电站,项目整体设计以收口版初步设计为准。

本次招标容量光伏479.68MW(直流侧576.63MWp),集电线路(包括光伏方阵汇集线路至新建33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的集电线路)、场内道路、消防设施、厂内绿化、监控及全景监控,场区所有数据接入智能管控一体化平台系统等满足项目正常投运发电所需要的主要及辅助系统和设备。施工现场全封闭管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承包人配置专职安保人员和若干门禁系统(含车辆)至工程试运行结束;全范围、全过程部署视频监控,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并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上传。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七标段、八标段、九标段,三个标段承包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设备及电气及控制系统的采购和安装、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设备调试、系统接入、联合试运行、技术培训、运行人员培训和验收等。“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项目工程,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工作内容主要如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1)七标段:光伏场区直流侧容量159.37MWp(交流侧容量不低于132.80MW);相应35kV集电线路等(电气分界点为新建33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开关柜,不含开关柜,含进线电缆及电缆附件)全部工程;根据初设完成标段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含基建期和运行期围栏)、建安施工、调试和试运投产,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负责本标段的暂态建模试验和并网前参数测定,结果必须符合电网暂态建模的要求,不符合的参数进行修改,修改参数和更换设备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本标段建设的新能源场站满足中衡直流配套新能源场站技术要求:(1)低穿门槛阈值在0.75-0.9p.u.之间;(2)并网点电压在发生跌落后2s内能够恢复到标称电压的85%时,机组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交换机等信息化通讯设备必须为国产化芯片规格设备;电站视频系统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工业视频系统业务标准》要求,光伏场区周边设置安防监控设备,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

承包人负责完成政府支持性文件的取得,项目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含安全设施标准化至正式投运。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发包方办理的,承包方代为办理时,发包方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①设计工作范围

本标段光伏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原则必须依据本项目已评审收口的整体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竣工图纸编制等。须无条件配合初步设计中标单位完成施工图和竣工图等各阶段的纳总工作,满足项目达标投产要求;设计原则遵循《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项目融合国能元素设计指导意见》。

各设计阶段文件编制深度应分别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负责本项目整体设计协调和服务(含现场服务),配合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审核通过和各项审查、验收、备案、文件归档,负责各类设计交底、设计审查工作。

②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电缆及终端头、源控终端、箱变测控、光缆、场区视频监控系统(包括摄像头本体、立柱、基础及后台服务器及网络传输设备,周界鹰眼设备及配套系统,全场1000MW视频监控后台为统一一个平台,并通过该平台接入智能管控一体化系统)、支架、预埋件、防雷接地、智能管控一体化系统就地设备、微纵及千兆纵向加密后台、电缆上下塔防雷接地箱、消防设施等;设备与自身设备、其他设备间所有连接材料。上述设备的催交、运输、接车、倒运、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③施工范围

本标段光伏场区所有建筑与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光伏支架基础、逆变器、箱变、直埋电缆、35kV集电线路、光伏场区整体至330kV升压站电缆通道、视频监控基础、无人机舱基础等在内的所有材料、设备的安装;开工典礼及大型观摩活动(具体详见报价清单)。

承包人应在招标人征地范围内施工,若施工需要临时占地超出征地范围的,由承包人自行征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含红线外集电线路临时用地、施工便道)。

④办理相关审查、验收手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本标段工程涉网试验工作(完成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宁电调字【2022】54号文《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宁夏电网新能源场站和储能电站实测建模工作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的通知》和宁电调字〔2024〕72号 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宁夏电网新能源调度并网服务工作指南》等3项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包括输电线路进入正式运行前的所有涉网、单体试验、系统验收试验);办理本标段开工前、并网前和并网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发包人组织的各类验收、西北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工作、电力质监中心按照规定工程阶段进行质检并通过质检),并取得相应报告及转序通知书;负责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启动和试运行过程中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含政府、电网、消防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备案)、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负责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防雷、消防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负责本标段实施过程中的环水保监理、检测、验收工作并取得相应的报告;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负责办理本标段道路、通讯、电气、铁路等施工中断协调手续工作,因手续办理不及时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工期延误均由投标人负责;负责本标段设备系统标示牌(包括安全警示牌)制作及安装,满足电网及招标人的要求及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手续办理)。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招标人办理的,投标人代为办理时,招标人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竣工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2)八标段:光伏场区直流侧容量215.09MWp(交流侧容量不低于178.24MW);相应35kV集电线路等(电气分界点为新建33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开关柜,不含开关柜,含进线电缆及电缆附件)全部工程;根据初设完成标段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含基建期和运行期围栏)、建安施工、调试和试运投产,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负责本标段的暂态建模试验和并网前参数测定,结果必须符合电网暂态建模的要求,不符合的参数进行修改,修改参数和更换设备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本标段建设的新能源场站满足中衡直流配套新能源场站技术要求:(1)低穿门槛阈值在0.75-0.9p.u.之间;(2)并网点电压在发生跌落后2s内能够恢复到标称电压的85%时,机组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交换机等信息化通讯设备必须为国产化芯片规格设备;电站视频系统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工业视频系统业务标准》要求,光伏场区周边设置安防监控设备,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

承包人负责完成政府支持性文件的取得,项目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含安全设施标准化至正式投运。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发包方办理的,承包方代为办理时,发包方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工作内容

具体如下:

①设计工作范围

本标段光伏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原则必须依据本项目已评审收口的整体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竣工图纸编制等。须无条件配合初步设计中标单位完成施工图和竣工图等各阶段的纳总工作,满足项目达标投产要求;设计原则遵循《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项目融合国能元素设计指导意见》。

各设计阶段文件编制深度应分别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负责本项目整体设计协调和服务(含现场服务),配合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审核通过和各项审查、验收、备案、文件归档,负责各类设计交底、设计审查工作。

②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电缆及终端头、源控终端、箱变测控、光缆、场区视频监控系统(包括摄像头本体、立柱、基础及后台服务器及网络传输设备,周界鹰眼设备及配套系统,全场1000MW视频监控后台为统一一个平台,并通过该平台接入智能管控一体化系统)、支架、预埋件、防雷接地、智能管控一体化系统就地设备、微纵及千兆纵向加密后台、电缆上下塔防雷接地箱、消防设施等;设备与自身设备、其他设备间所有连接材料。上述设备的催交、运输、接车、倒运、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③施工范围

本标段光伏场区所有建筑与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光伏支架基础、逆变器、箱变、直埋电缆、35kV集电线路、光伏场区整体至330kV升压站电缆通道、视频监控基础、无人机舱基础等在内的所有材料、设备的安装;开工典礼及大型观摩活动(具体详见报价清单)。

承包人应在招标人征地范围内施工,若施工需要临时占地超出征地范围的,由承包人自行征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含红线外集电线路临时用地、施工便道)。

④办理相关审查、验收手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本标段工程涉网试验工作(完成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宁电调字【2022】54号文《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宁夏电网新能源场站和储能电站实测建模工作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的通知》和宁电调字〔2024〕72号 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宁夏电网新能源调度并网服务工作指南》等3项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包括输电线路进入正式运行前的所有涉网、单体试验、系统验收试验);办理本标段开工前、并网前和并网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发包人组织的各类验收、西北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工作、电力质监中心按照规定工程阶段进行质检并通过质检),并取得相应报告及转序通知书;负责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启动和试运行过程中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含政府、电网、消防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备案)、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负责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防雷、消防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负责本标段实施过程中的环水保监理、检测、验收工作并取得相应的报告;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负责办理本标段道路、通讯、电气、铁路等施工中断协调手续工作,因手续办理不及时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工期延误均由投标人负责;负责本标段设备系统标示牌(包括安全警示牌)制作及安装,满足电网及招标人的要求及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手续办理)。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招标人办理的,投标人代为办理时,招标人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竣工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3)九标段:光伏场区直流侧容量202.17MWp(交流侧容量不低于168.64MW);相应35kV集电线路等(电气分界点为新建33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开关柜,不含开关柜,含进线电缆及电缆附件)全部工程;根据初设完成标段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含基建期和运行期围栏)、建安施工、调试和试运投产,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负责本标段的暂态建模试验和并网前参数测定,结果必须符合电网暂态建模的要求,不符合的参数进行修改,修改参数和更换设备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本标段建设的新能源场站满足中衡直流配套新能源场站技术要求:(1)低穿门槛阈值在0.75-0.9p.u.之间;(2)并网点电压在发生跌落后2s内能够恢复到标称电压的85%时,机组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交换机等信息化通讯设备必须为国产化芯片规格设备;电站视频系统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工业视频系统业务标准》要求,光伏场区周边设置安防监控设备,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

承包人负责完成政府支持性文件的取得,项目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含安全设施标准化至正式投运。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发包方办理的,承包方代为办理时,发包方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①设计工作范围

本标段光伏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原则必须依据本项目已评审收口的整体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竣工图纸编制等。须无条件配合初步设计中标单位完成施工图和竣工图等各阶段的纳总工作,满足项目达标投产要求;设计原则遵循《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项目融合国能元素设计指导意见》。

各设计阶段文件编制深度应分别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负责本项目整体设计协调和服务(含现场服务),配合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审核通过和各项审查、验收、备案、文件归档,负责各类设计交底、设计审查工作。

②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电缆及终端头、源控终端、箱变测控、光缆、场区视频监控系统(包括摄像头本体、立柱、基础及后台服务器及网络传输设备,周界鹰眼设备及配套系统,全场1000MW视频监控后台为统一一个平台,并通过该平台接入智能管控一体化系统)、支架、预埋件、防雷接地、智能管控一体化系统就地设备、微纵及千兆纵向加密后台、电缆上下塔防雷接地箱、消防设施等;设备与自身设备、其他设备间所有连接材料。上述设备的催交、运输、接车、倒运、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③施工范围

本标段光伏场区所有建筑与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光伏支架基础、逆变器、箱变、直埋电缆、35kV集电线路、光伏场区整体至330kV升压站电缆通道、视频监控基础、无人机舱基础等在内的所有材料、设备的安装;开工典礼及大型观摩活动(具体详见报价清单)。

承包人应在招标人征地范围内施工,若施工需要临时占地超出征地范围的,由承包人自行征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含红线外集电线路临时用地、施工便道)。

④办理相关审查、验收手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本标段工程涉网试验工作(完成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宁电调字【2022】54号文《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宁夏电网新能源场站和储能电站实测建模工作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的通知》和宁电调字〔2024〕72号 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宁夏电网新能源调度并网服务工作指南》等3项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包括输电线路进入正式运行前的所有涉网、单体试验、系统验收试验);办理本标段开工前、并网前和并网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发包人组织的各类验收、西北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工作、电力质监中心按照规定工程阶段进行质检并通过质检),并取得相应报告及转序通知书;负责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启动和试运行过程中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含政府、电网、消防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备案)、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负责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防雷、消防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负责本标段实施过程中的环水保监理、检测、验收工作并取得相应的报告;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负责办理本标段道路、通讯、电气、铁路等施工中断协调手续工作,因手续办理不及时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工期延误均由投标人负责;负责本标段设备系统标示牌(包括安全警示牌)制作及安装,满足电网及招标人的要求及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手续办理)。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招标人办理的,投标人代为办理时,招标人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竣工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计划工期:暂定计划2025年10月份开工,计划2025年12月30日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因招标人行政手续或并网手续等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中标人第一时间书面通知招标人,理由正当且符合当时工程现状情况,招标人3日内书面确认回复并在30日内协调解决的,全容量并网投产完成时间节点不变)。

项目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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