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陕西能源(001286)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麟北煤业”)于 2025 年10 月5 日收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矿安监陕煤五罚〔2025〕37054号),主要情况如下:
超定员组织生产,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有19 名作业人员进入1032101 综放工作面未随身携带标识卡;在 1032101 综放工作面采动影响区域内同时进行起底与回采作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决定合并给予麟北煤业以下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顿5日,罚款人民币玖拾肆万元整(¥940,000.00)。
公司已要求麟北煤业务必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完成全面整改。公司将持续强化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督导,确保合规经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定。
本次处罚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5.1条、9.5.2条、9.5.6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本次处罚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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