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湾省云林县地方法院就一起风电贪腐案做出宣判,原云林县议长沈宗隆、原云林县麦寮乡乡长蔡长昆等人获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德国达德能源(wpd)的子公司达维公司在云林县麦寮乡开发陆上风电项目,时任原麦寮乡乡长的蔡长昆为谋取私利,利用乡长职务发文令达维公司停工,并以替乡民争取回馈金、赔偿为名,发动抗争。
原云林县麦寮乡乡长蔡长昆
为避免项目受阻,时任达德能源董事长的王怡云,委托时任云林县议长的沈宗隆邀请蔡长昆等人见面解决问题,双方以每台风机40万元新台币、8台风机共计320万元新台币的价格,达成“和解”。同时,蔡长昆要求达德集团支付“定作管路工程利益”,并将部分工程交由承包商陈英南,后陈英南因无法满足工程要求,未取得实质利益。
另一方面,沈宗隆出面联络蔡长昆,也是因为收到了达德能源的好处费。为推进项目,达德能源以工程建设费用的名目,先后向沈宗隆及云林县议员王又民支付2600万元新台币(合约人民币609万),后者负责协助达德能源取得相关批文。沈宗隆还安排建材承包商钟庆郎承接部分工程,从中牟利。
原云林县议长沈宗隆
法院最终判决如下:
蔡长昆犯藉势藉端勒索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沈宗隆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王又民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
王怡云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陈英南犯恐吓得利未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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