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海市发改委公示《上海市2025年度“风光同场”海上光伏竞争配置结果》。
根据公示,申能股份、上海电力、大唐集团、三峡集团6个项目入选,申报总规模210.33万千瓦。
根据竞配方案,此次拟竞争配置的“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场址为上海市未组织竞争配置的已建、在建海上风电场址,竞配项目共2.7GW,均为光伏项目,与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同场。
通知明确,申报企业在获得项目开发权后一个月内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股权方案,牵头企业股比不低于1/2、不高于2/3。支持牵头企业引入有能力的能源开发、装备、施工、设计等企业参股,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项目开发。
关于上网电价,通知明确,机制电价由上海发改委组织海上光伏项目自愿参与竞价形成。本轮竞争配置排名前二的海上光伏项目,单个项目申报机制电量占全年发电量比例上限按90%执行;其余海上光伏项目,单个项目申报机制电量比例上限取70%和当年度我市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机制相关政策规定上限的低值,具体按照我市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工作方案执行。
申报企业应承诺获得项目开发权后9个月内开工、1年半内全容量并网。场址位于涉界海域的项目,承诺开工并网进度要求可适当延后,延后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项目并网时间每逾期一个季度(不足一个季度按一个季度计),申报机制电量占全年发电量比例上限扣减10个百分点。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未按实施方案执行或项目并网时间逾期一年以上的,市发展改革委可依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配置管理办法》取消投资主体的开发资格,由下一顺位的投资主体接替或重新开展项目竞争配置工作。
从项目竞争配置评分来看,上网电价占比40分、技术方案30分、企业能力20分、设备先进性10分。
文件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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