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废止一批新型储能项目的公告。
公告显示,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储能健康发展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4〕816号)精神,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全面摸排认真梳理备案新型储能项目,现对其中4个新型储能项目予以废止。
其中,新型储能项目4个,规模共计0.65GW/1.8GWh。
原文如下: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一批新型储能项目的公告
为推动我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储能健康发展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4〕816号)精神,我局全面摸排认真梳理备案新型储能项目,现对其中4个新型储能项目予以废止。有关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附件:废止项目清单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2日
附件
废止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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