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美经贸高层会谈取得实质性进展。根据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联合声明:
美方承诺取消根据2025年4月8日第14259号行政令和2025年4月9日第14266号行政令对中国商品加征的共计91%的关税,修改2025年4月2日第14257号行政令对中国商品加征的34%的对等关税,其中24%的关税暂停加征90天,保留剩余10%的关税。相应地,中方取消对美国商品加征的共计91%的反制关税;针对美对等关税的34%反制关税,相应暂停其中24%的关税90天,剩余10%的关税予以保留。中方还相应暂停或取消对美国的非关税反制措施。
经过调整后,目前美国对储能电芯加征的关税合计仍然达到了40.9%。
回顾2025年美国对中国的关税调整:
2月1日,美国对所有来自中国和香港的进口产品加征10%的关税;
3月3日,美国以“芬太尼问题”为由,将中国输美商品的额外关税从10%上调至20%,部分商品综合税率超40%。
4月2日,特朗普宣布了全球瞩目的“对等关税”,其中美国对中国实施34%的对等关税,使得美国自中国进口的锂电池的最终综合税率达到82.4%。
4月8日,美国将此前宣布的对中国输美产品加征34%的所谓“对等关税”,进一步提高50%至84%。叠加此前税率,部分商品综合税率飙升至104%。
4月9日,在中国推出反制措施后,特朗普决定再次加码,在104%的基础上,继续对中国产品加税到125%,并且即日生效。
详情见下:
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国”)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美国”),
认识到双边经贸关系对两国和全球经济的重要性;
认识到可持续的、长期的、互利的双边经贸关系的重要性;
鉴于双方近期的讨论,相信持续的协商有助于解决双方在经贸领域关切的问题;
本着相互开放、持续沟通、合作和相互尊重的精神,继续推进相关工作;
双方承诺将于2025年5月14日前采取以下举措:
美国将(一)修改2025年4月2日第14257号行政令中规定的对中国商品(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商品)加征的从价关税,其中,24%的关税在初始的90天内暂停实施,同时保留按该行政令的规定对这些商品加征剩余10%的关税;(二)取消根据2025年4月8日第14259号行政令和2025年4月9日第14266号行政令对这些商品的加征关税。
中国将(一)相应修改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对美国商品加征的从价关税,其中,24%的关税在初始的90天内暂停实施,同时保留对这些商品加征剩余10%的关税,并取消根据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第6号对这些商品的加征关税;(二)采取必要措施,暂停或取消自2025年4月2日起针对美国的非关税反制措施。
采取上述举措后,双方将建立机制,继续就经贸关系进行协商。中方代表是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美方代表是财政部长斯科特·贝森特和美国贸易代表贾米森·格里尔。协商可在中国、美国,或双方商定的第三国进行。根据需要,双方可就相关经贸议题开展工作层面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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