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部陆上风电摸排开始!升级改造或退役条件出炉!

   2025-01-14 风电头条6900
导读

摸排范围:省内所有运营中的陆上风电场。

1月13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福建省陆上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情况摸排及2025年度实施方案项目申报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面摸排掌握福建省陆上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储备情况和退役计划;按照公平自愿、先进高效、生态优先、有序实施、确保安全的原则,组织开展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申报工作。

摸排范围:省内所有运营中的陆上风电场。

2025年度实施方案项目申报范围:根据《办法》,并网运行超过15年(以全容量并网时间为准,截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前满足此项要求)或单台风电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不含1.5兆瓦)的风电场可申请开展改造升级;并网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风电场应当退役,经安全运行评估,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可以继续运营。

为稳妥推进陆上风电场改造升级工作,本年度改造升级工作原则上选取不改变风电机组位置的项目开展(不新增风机点位)。为做好源网协调,拟改造升级的风电场项目须确保后续运营过程中保持项目规模稳定。尚未进行年度实施方案申报的项目,相关摸排参照上述要求。

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用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内的风电场原则上不进行改造升级,严禁扩大现有规模与范围,项目到期退役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做好生态修复。改造升级应尽量不占或少占林地,确需使用林地的,应符合林地使用条件并依法办理使用手续。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应依法履行环评、水保手续,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不得对生态环境造成永久性破坏。拟申报改造升级的风电项目,应进行敏感因素排查,取得县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主管部门的书面原则同意意见。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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