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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锦明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光伏太阳能玻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日期:2011-04-18     浏览:5177    评论:0    
安庆锦明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O一一年四月

前  言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等相关产业政策的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可持续发展,在打造绿色安徽、构建长三角“国际制造中心”以及“两个率先”的发展战略、加快皖江经济带发展中做出贡献,根据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太阳能产业对超白压延玻璃需求迅猛增长的市场状况,充分利用长三角地区及皖江经济带独特的区位、交通、市场、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超白光伏太阳能玻璃及其深加工玻璃的绿色太阳能产业群集、延伸产业链。因此安庆锦明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决定建设超白光伏太阳能玻璃生产线,其建设内容包括两条生产线,建设规模分别为250t/d(一窑两线)和550t/d(一窑四线);并建设相应产能的玻璃钢化生产线。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安庆锦明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1年3月1日在怀宁新闻网上发布了该项目环评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内容。目前该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即《安庆锦明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光伏太阳能玻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基本编制完成,特向公众发布该项目环评第二次公告内容,以征求公众意见。

安庆锦明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光伏太阳能玻璃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拟建项目名称
安庆锦明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光伏太阳能玻璃生产线项目
2、拟建项目概况
安庆锦明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投资3.5亿元资金在安庆市怀宁县经济开发区内建设800t/d的超白光伏太阳能玻璃生产线,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两条生产线,分别为250t/d(一期、一窑两线)和550t/d(二期、一窑四线);同时按照80%的原片比例配套建设相应的深加工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厚度为3~10mm的光伏玻璃原片18.10万t、相应厚度规格的钢化玻璃14.14万t。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
(2)粉尘及扬尘
在施工过程中,粉尘污染主要来源于:
① 建筑材料如水泥、砂子等在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因风力作用将产生扬尘污染;
② 运输车辆往来将造成地面扬尘;
③ 施工垃圾在其堆放和清运过程中将产生扬尘。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排放
 
2.营运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及烟(粉)尘,其产污环节主要来自玻璃熔窑的燃烧和原料车间的原料转运及混合系统。
(2)水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原片清洗废水、研磨清洗废水、车间设备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拟建项目建设1座处理能力为600m3/d的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多余的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项目排放的废水均进入怀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声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配料车间的上料、输送、称量、混合等工段,联合厂房的熔化、成型、退火、切裁、钢化等工段,以及水泵、空压站等的设备运行噪声,噪声级约为80~100dB(A);若不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污染。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熔窖维修时产生的废耐火材料、污水处理站沉淀池产生的残渣以及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
(1)对本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砂石料应统一堆放,水泥应设专门库房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
(2)开挖现场要围栏或部分围栏,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在开挖过程中,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走。
(3)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4)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
(5)施工人员的生活设施实行集中化管理,生活污水应集中处理排放。
(6)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有关规定,并遵守当地有关施工噪声管理的规定。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合理调整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在夜间作业或减少其夜间作业时间。
2.营运期
(1)废气污染防治对策
拟建项目针对原料输送、倒料、配料等系统采取密闭措施,并在主要产尘点共安装12套除尘器,其除尘效率99.5%;经除尘器净化后的粉尘在车间厂房内排放,其排放浓度达到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拟建项目新建2台余热锅炉对玻璃熔窑产生的高温烟气进行利用,并建设2台静电除尘器可对烟气中的烟尘进行除尘处理,其除尘效率≥50%;拟建项目将配套建设2套烟气脱硝装置,以减少玻璃熔窑烟气中的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因采取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对策
拟建项目新建综合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能力为600m3/d。拟建项目的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废水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怀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拟建项目实施后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
   拟建项目对噪声的控制主要从控制声源发生、阻拦声音传播和加强个人保护三个方面开展。首先从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性能可靠的低噪声设备或振动小的设备;对产生空气动力性噪声的进出风口加装消声设施;对振动大的设备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其次是尽可能地将强噪声设备设置在密闭的房间内,同时用建筑物隔声的方法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厂区总平面布置时,将产生强噪声的车间与厂界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降低本项目噪声对厂界外的影响;积极进行厂区及厂界的绿化,利用建筑物与树木阻隔声音的传播;对风机等排气所产生的强大高频噪声,在设计施工时,把它们的出风口朝向避开环境敏感点。采取噪声综合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对策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熔窖维修时产生的废耐火材料、污水处理站沉淀池产生的残渣以及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其中本项目产生的耐火材料由厂家直接回收,沉淀池所产生的残渣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清洁生产分析
拟建项目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先进技术,在系统的关键环节都选用了国内最先进的装备和自动控制系统,可有效地控制原料的消耗量,并且拟建项目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减少了新鲜水的使用量,因此拟建项目物耗、能耗和污染物产生水平均达到国内先进的水平。拟建项目将从工艺总体设计思路到各个环节均采取必要、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充分体现了清洁生产的特点。评价结果表明,拟建工程的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属于国内先进水平。
 
 
五、总量控制
拟建项目SO2排放量为280.56t/a。根据怀宁县环保局关于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指标的确认函,拟建项目满足怀宁县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符合怀宁县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要求;在落实优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种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根据预测结果,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的影响程度均较小;本项目的建设对该公司及当地的经济发展会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及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需查阅《安庆锦明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光伏太阳能玻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2011年4月20日之前与安庆锦明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或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1安庆锦明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余晓秋
电  话: 0556-4654618
传  真:0556-4654618
E-Mail :  yu.yuxiaoqiu@gmail.com
2、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周堃
电  话:0551-2837925
传  真:0551-2826767
E-Mail:zk340702@163.com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1) 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2) 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新站区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3) 对拟建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市民。
2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的主要事项见所附公众参与调查表。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4月6日-2011年4月20日。
 
 
                         安庆锦明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1年4月6日

安庆锦明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光伏太阳能玻璃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
项目名称
安庆锦明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光伏太阳能玻璃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安庆市怀宁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被调查人情况
姓名
 
年龄
 
性别
□男    □女
职业
 
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
□本科及本科以上     □大、中专     □中学     □小学或小学以下
家庭住址
 
工程简介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等相关产业政策的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可持续发展,在打造绿色安徽、构建长三角“国际制造中心”以及“两个率先”的发展战略、加快皖江经济带发展中做出贡献,根据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太阳能产业对超白压延玻璃需求迅猛增长的市场状况,充分利用长三角地区及皖江经济带独特的区位、交通、市场、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超白光伏太阳能玻璃及其深加工玻璃的绿色太阳能产业群集、延伸产业链。
安庆锦明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拟在安庆市怀宁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内投资建设光伏太阳能玻璃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占地面积约150亩,建设内容主要有:2座玻璃熔窖,日熔化能力分别为250t/d和550t/d;并配套建设6条压延玻璃生产线和相应产能的玻璃钢化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年产厚度为3~10mm的光伏玻璃原片18.10万t,同时年产相应厚度规格的钢化玻璃14.14万t。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需对该工程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为广泛了解各界人士对本工程项目的要求、希望和建议,使本工程建设在各方面更趋完善,并使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减至最小,发挥其最大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特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您的意见具有重要意义,恳请您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协助我们完成此项调查工作,谢谢合作!
 
1、您是否了解本项目?
□非常了解    □了解一点    □不了解
 
2、您认为怀宁县经济开发区目前环境质量如何?
□很好        □一般        □较差        □很差
 
3、您认为怀宁县经济开发区主要存在哪些环境问题
□废气污染    □废水污染    □噪声污染    □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4、您认为本项目在施工期会造成哪些影响?
□扬尘      □污染附近水体  □噪声        □建筑垃圾
 
5、您认为本项目在生产运营期会造成哪些影响?
□废气        □废水      □噪声        □工业固体废物
 
6、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益影响体现在哪些方面?
□带动怀宁县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        □增加当地劳动就业岗位
□提到怀宁县经济开发区的知名度        □其他
 
7、您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支持         □无所谓     □反对
 
8、您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有什么建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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