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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

   日期:2018-09-07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浏览:7842    评论:0    
桓台马桥、高青高城板块。以桓台马桥工业集中区、高青台湾工业园为载体,以推进公用工程共建共享为重点,规划建设能源中心和热电系统,依托金诚石化、博汇集团、飞源集团等骨干企业,布局氟硅材料、精细化工、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改造石油炼化、造纸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石化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打造小清河沿线经济带。

第四章 改革创新引领新旧动能转换

用好改革关键一招,敢于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持续激发全社会活力和创造力,增强经济发展和动能转换的内生动力。

第一节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着力破除制约新旧动能转换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打造“三最”城市升级版,实施“一不三一”改革,实现“不见面审批”达到70%以上,推进一门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优化营商环境。研究出台实施方案,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专项行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力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积极争取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建立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消除影响公平竞争、妨碍创新的制度约束。加快推进“信用淄博”建设,不断完善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用信用体系推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创新优化监管方式。推进政府监管职能和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事前行政审批。完善以负面清单为主的产业准入制度,降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准入门槛。建立适应新兴业态发展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将鼓励创业创新的优惠政策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推动新兴经济领域事先设置安全阀及红线的触发式管理,包容处于发展初期的新业态发展。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构建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更多依靠市场化手段促进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有效集聚。

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全面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在促进世界文明交流互鉴、建设区域金融创新中心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深度融入“一带一路”、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实施京津冀协同、环渤海地区合作、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积极搭建开放合作新平台,支持保税物流中心升级综合保税区,推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建设全国具有标杆作用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加快推进齐鲁柬埔寨工业园、乌兹别克斯坦淄博工业园等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突出抓好博山区国家特色文化服务出口基地、高新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和中华琉璃文化创意园等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优化出口结构,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规模,推动外贸结构向中高端迈进。

第二节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把握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重大机遇,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构建支撑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的平台体系,把高新区、市五大园区和区县省级经济开发区等经济园区作为主战场,积极推动大学城、科学城、创新谷“两城一谷”等科研和人才高地规划建设,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级及以上工程(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平台。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院所和国内高校的全方位合作,鼓励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在国外和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建立研究院所。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力争在轨道交通、检验检测认证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专利基础信息等资源向社会开放。发挥现有创新平台效能,建立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深化科技成果权益管理改革,完善科技成果激励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推动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建设一批开放式创新中试基地,推动中科院、中国钢研院等研发机构创新成果来淄转化。建设淄博跨国技术转移中心,加强与国外技术转移机构的合作,引进转化国外成熟科研成果。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建立淄博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积极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打造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引擎。严格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产学研合作推进计划”,大力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广泛集聚更多科技创新成果在淄转化,提升科技产业化水平。积极推进张店区国家级和周村区、黄三角物联网产业园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抓好“零成本创业16条”政策的兑现落实,打响“齐创汇”创业创新品牌。整合创客、成功创业者等人力资源,建设“淄博创客联盟”和创业创新导师库,搭建创业创新有效路径。加快推进鲁中创业创新中心建设步伐,打造我市创新激发区和创业孵化圈。大力发展楼宇经济等新型经济形态。支持淄博职业学院加快“淄博市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争创国家、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构建协同创新机制。优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运行管理机制,整合各企业创新资源,实现抱团创新、协同创新。引导企业发展资源共享、创新众包、创业自由的平台经济,培育发展一批信誉好、实力强的平台型企业。强化关联企业产品或服务创新网络建设,培育引进一批与平台经济发展相配套的第三方支付、物流、信用、检测、认证等服务机构。推进我市与山东理工大学等驻淄高校融合发展,在一流大学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校企平台建设、人才共引共用等方面创新机制。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加强与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航天科技六院、航天科工三院等国防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平台,探索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模式。

第三节 打造一流人才队伍

把人才作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第一资源,着力打造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高水平人才队伍。

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着重加强人才柔性引进,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对我市急需紧缺的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力求在引进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海内外顶尖创新团队和高层次领军人才上实现新突破。积极对接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高端人才专家,通过挂职兼职、技术顾问、周末工程师、候鸟教授、假日专家、远程教学等形式,引进和使用高端人才。深入推进市场化招才引智,加强与国内外高端人才中介机构或猎头公司的合作,积极引进新旧动能转换急需紧缺的技术、金融、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落实“人才新政23条”,增加人力资本投入,完善与转型发展相适应政策体系和发展环境,培养高层次人才。扎实推进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淄博英才计划”、海外引才引智计划、青年人才成长计划,打造梯次衔接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大力发展职业技工教育,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淄博市首席技师”“淄博金牌工匠”培养选拔,打造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推动淄博职业教育集团争创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支持淄博市技师学院建设特色优质学校,推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创建省级特色示范性高职院校;支持职业(技工)院校、企业共建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校中厂”“厂中校”,重点打造300家以上实训基地,支持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积极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培养模式,加快企业后备技能人才的培养。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放宽外籍高层次人才到淄博工作条件限制,支持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来淄建设国家级博士后创新基地和专家服务基地。全力支持山东理工大学、齐鲁医药学院、淄博职业学院建设,支持淄博职业学院建设省优质校并争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单位,支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积极引进理工科大学落户淄博。积极推动职业技工院校与先进国家(地区)有关职业院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采用联合培养、合作办学等方式,开展院校间合作交流。实施产学研用协同育人工程,依托淄博职业学院、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等职业技工院校,建成一批与全市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相匹配的特色专业。着力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全方位提供“店小二”式的服务,大力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和尊重、关怀、宽容、支持企业家的社会文化环境。

第五章 夯实主体支撑新旧动能转换


积极培育优质市场主体,提升重点园区承载功能,实施重大项目攻坚突破,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重要支撑、夯实坚实基础。

第一节 积极培育优质市场主体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规模与品牌优势突出的领军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实现企业规模化、产业集群化、品牌高端化。

打造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推动一批科技型企业提质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培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小巨人企业”,积极扶持“专精特新示范中小微企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行业骨干企业。引导企业对接高层次资本市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步伐,力争5年实现全市上市企业数量翻番。大力发展壮大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齐鲁石化、中国铝业等中央、省属企业与地方融合发展。积极推动规模以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推进落实“十万企业家三年培训计划”,开展制造业对标学习德国、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对标学习以色列、化工企业对标台塑等专项行动。探索建立企业综合评价系统,实行分级分类支持和管理模式,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类,A类企业集中各类政策资源重点支持,B类企业只享受普惠性政策支持,C类企业任其发展,D类企业依法予以关停。

建设一批优势产业集群。按照“龙头带群带链”模式,串珠成链、集链成群,围绕有机高分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新能源汽车、新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领域,着力打通一批重点产业链关键节点,策划筛选并重点培育一批特色鲜明、配套完备、竞争力强的百亿级、500亿级和千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制定配套政策,集中支持产业集群的龙头企业培育、共性技术攻关、平台载体建设,把每个产业集群都打造成龙头企业领军、骨干企业参与、中小企业联动的“航母战队”,以点带面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

形成一批高端知名品牌。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品牌带动和标准化战略。开展品牌强基工程,积极参与“山东标准”体系建设,增加山东标准中的“淄博元素”。全力打造一批知名区域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大力提升制造业品牌核心竞争力,积极融入省服装设计品牌国家平台建设,打造“三个100”平台。发展壮大服务业品牌,培育壮大一批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工业设计、信息服务、教育医疗等领域知名品牌。扩大“三品一标”特色农业品牌规模,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引导企业以技术创新、产品创新、运营模式创新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打造百年企业和百年品牌。

第二节 提升重点园区承载功能

打破传统建制和区域格局,建立重点园区利益协调机制和市内产业转移引导机制,推动市域内同类企业、项目有序向专业园区集中。

加强公用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外资、民营资本和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开发建设,推进园区道路、管网、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危废处置等设施建设,完善检验检测、仓储物流、实训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加速配套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平台、商务楼宇等招商载体,运用政府引导基金、土地入股、厂房出租等方式,降低企业入驻成本。

拓展园区发展空间。坚持压减低端、盘活存量,树立“亩产论英雄”的导向,分行业制定综合评价标准,采用差别电价、差别水价等经济手段倒逼园区内低端产业改造升级或退出,引导园区内富余产能梯次转移,拓展园区能源资源和环境容量空间。加快盘活园区内闲置土地,大力发展用地集约、产出高效的高端产业,提高土地单位面积产出效益。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园区管理模式,探索推行职员制和绩效工资制,实行“特岗特聘”“特岗特薪”,强化园区的经济功能。优化园区开发运营机制,在投融资、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中介服务等方面大胆引进市场机制,实行市场化运作。

第三节 实施重大项目攻坚突破

切实发挥重大项目对新旧动能转换的引领带动作用,集中策划实施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健全完善项目服务管理和保障机制。

狠抓项目策划储备。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布局,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和优势,突出四大主导产业和构建“753”现代产业体系,委托国内外知名咨询机构,高水平策划一批高端优质项目。健全完善市级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库管理机制,围绕“753”产业体系和“高、新、轻、绿”转换方向,突出四大主导产业,建立市级入库重点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建设市级新旧动能转换项目管理平台,完善管理服务、信息采集、数据分析、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等功能。加快入库项目实施,分类推进列入省、市新旧动能转换库项目,形成“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策划论证一批”的推进格局。

聚力实施双招双引。突出高端化招商、产业链招商、集群化招商,围绕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央企国企、行业龙头、上市公司、知名民营企业等重点对象,聚焦四大主导产业,瞄准建链、补链、强链等关键环节,引进市场前景好、拥有核心技术、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力争引进一个大企业、突破一个大产业、发展提升一条产业链。坚持以商招商,引导规模以上骨干企业“量身定做”招商引资项目,采取靠大联强、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做大做强。加强与全国性和重点区域协会、商会、中介组织的联系,采取利益分成、联合办企、资金奖励等方式引进优质项目。强化专业招商,通过内选外聘等方式,打造专业团队,实行精准招商、跟踪对接、靠上争取。定期组织筹办大型招商活动,积极举办国际性或全国性的行业年会、代表会议、论坛会议等各类会议。

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筛选论证,统筹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谋划,建立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实施重大项目建设攻坚行动,每年确定实施年度市重大项目300个以上,全面落实“要素资源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和“一线工作法”审批服务模式。积极探索开展项目“多评合一”,落实领导挂包、现场观摩点评、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主攻项目开工手续办理、征地拆迁等关键环节,为重大项目顺利实施铺平道路。各区县分别确定区县层面重点实施的年度重点项目,集中资源加快推进。

第四节 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以大动脉、大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化综合性立体式大交通网络,积极创建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铁路方面。高铁。加快济青高铁淄博段及淄博北站、临淄北站建设;积极争取滨淄临高铁纳入国家路网规划,尽早开工建设;积极开展青岛西-诸城-沂源-莱芜高铁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列入近期建设规划。城际铁路。积极推进淄博-东营城际铁路开展前期工作。轨道交通。推进淄博轨道交通系统建设,积极争取实施1、2号线示范工程。普通铁路。积极推进张博铁路电气化改造并恢复客运前期工作,加快实施张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场站。开工建设淄博火车站南广场片区改造提升工程;实施胶济客专周村火车站、临淄火车站改造。

公路方面。高速公路。加快推进济青高速、滨莱高速改扩建、长深高速(高青至广饶段)和沾临高速建设,积极争取实施滨莱高速桓台北互通立交及连接线项目;积极开展济淄潍高速、济南至高青高速项目前期工作,适时启动高青至德州高速前期工作,构建市域高速公路“两纵四横一环”布局。国省干线公路。加快实施G309青兰线(张店天乙至庆淄线路口段)、S228黄临线等干线公路改建工程,尽快开工建设S229沂邳线改建工程;积极开展G308文石线、G309青兰线(临淄至高新区万盛段)、S317临历线、S309田高线、G341胶海线、S231张台线等改建项目前期工作,形成国省干线公路“两环两连七纵十二横”的路网布局。城建道路。完善城市道路网络,规划建设“两纵两横”主城区快速路系统,打造主城区“十四纵、十九横”的道路系统。县乡道路。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互通立交。加快推进实施原山大道-鲁泰大道、鲁山大道-鲁泰大道、原山大道-昌国路3个互通立交工程,开工建设鲁山大道-张辛路互通立交工程。

机场方面。积极推进淄博机场选址、可行性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支持高青通用机场建设。

水运方面。稳步推进小清河复航工程,高标准建设荆家、马桥、花沟作业区,改造沿途桥梁,配套建设疏港通道。

第六章 绿色生态倒逼新旧动能转换

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倒逼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加快淘汰落后过剩产能,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

第一节 强力推进化解过剩产能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去产能作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存量资源配置的重要任务,综合运用法制化、市场化手段,引导企业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为新动能腾出发展空间。

坚决遏制过剩产能扩张。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产能过剩行业投资管理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严禁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安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对确需新上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强市场供需趋势研判和信息引导,防止新兴产业一哄而上、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形成新的产能过剩行业。

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快淘汰工艺装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安全及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持续抓好化工、建陶、耐火材料、炭素、日用玻璃等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推进产能合作共赢。科学调整产业布局,引导产业转型转产、环保搬迁和梯度转移,支持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以产权转让、资产置换等多种方式盘活有效资产,优化技术路线和产品结构。支持优势产能行业走出去,开展国际产能合作。

完善去产能政策保障体系。加快完善困难企业差异化处置机制,推动资不抵债、重组无望的僵尸企业依法破产清算。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债权债务、职工安置等配套政策,切实保障企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落实企业重组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研究去产能和产业升级企业停产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加强各类资产确权工作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做好呆账核销和抵债资产处置,完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政策。

第二节 倒逼能源结构深度调整

积极优化能源结构,着力推动煤电行业资源整合,大力开发利用清洁能源,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中占比。

统筹整合热电资源。组织编制全市热电联产规划和燃煤机组结构优化工作方案,按照“上大压小、资源整合、压减电煤、提高能效”的原则,积极推动煤电行业资源整合,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分区域集中建设大型主力热源,建立全市统一管理运营平台,统一布局供热系统。鼓励对现有热电机组实施技术改造,引导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抽凝机组实施背压改造,提高供热能力。对手续不全煤电机组实施清理整顿,依法关停取缔一批规模小、效率低的煤电机组。

强力推进煤炭压减。切实抓好煤炭总量控制,严格控制燃煤项目审批,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直燃煤设施,已批未建涉煤项目原则上停止建设或使用清洁能源替代。建立禁煤长效机制,在“四位一体”区域及各区县建成区设定禁煤区。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推进天然气在工业、交通、发电、供暖等领域高效利用。加快“煤改电”“煤改气”实施力度。实施冬季清洁供暖工程,制定全市建成区热源平衡方案,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面积。

推广发展清洁能源。积极争取中石油、中石化等集团支持,增加西气东输等气源供应量,加快建设液化天然气储备站和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稳步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建设,有序发展生物质、垃圾等可再生能源,合理布局一批示范项目。突破先进燃料电池、高效储能等新能源电力技术瓶颈,推广利用氢能源。稳步扩大外电入淄规模。

第三节 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开展“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调整。抓好生态水系建设,开展孝妇河流域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城乡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主城区清水润城工程,加强生态湿地建设修复。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和危废管理,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加强齐鲁化工区等重点园区危废处置中心建设。

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出台淄博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高质量完成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及勘界定标工作。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制定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与监督管理措施。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体制机制。研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生态补偿办法,探索设立生态环保专项建设基金。加强原山和鲁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修复,加快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利用,实施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提升城乡绿化水平,加强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突出抓好荒山绿化、路域水系绿化、乡村绿化美化、农田林网建设等四大绿化工程,构建“大绿化、大生态”格局。建立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5个方案,确定一批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积极探索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的淄博特色板块。

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全面做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把好能源消费增量关口。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推进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完善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机制。鼓励工业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组织开展企业能源审计,培育一批绿色试点示范企业。加强循环经济示范技术、项目、企业和模式建设,推进企业循环化生产、产业循环化组合、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开发“城市矿产”,实施一批固废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推进低碳技术研发、中试和转化一体化示范基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创建国家低碳工业园区。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作用,认真贯彻执行主体功能区投资政策,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并举机制,探索制定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配套政策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各类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发展。深入推进博山区、沂源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全面推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极推进省空间规划试点建设,统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等各类空间性规划,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和规划数据库,做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第七章 工程化推进新旧动能转换

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建立健全政策体系,确保规划顺利落地实施,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 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市级联席会议,研究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各区县、各部门要明确相应工作机构,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组织保障。

细化责任分工。制定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方案,按照项目化、工程化方式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创新方式方法、细化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统分结合、责权明确、运转高效的新旧动能转换协调推进体系,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二节 强化政策集成

加强政策支持。重新梳理各类政策资源,集中投向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强化财税引导和激励功能,加大对科技创新、产业转型等方面支持力度,确保将财税资源用在刀刃上。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扶持政策,积极引入一批符合“四新”“四化”要求和“高、新、轻、绿”方向的新旧动能转换项目。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及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创新金融扶持。整合现有基金,设立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灵活设立若干产业投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并购重组子基金,吸引金融、社会资本、战略投资者参与合作,总规模600亿元以上。支持企业对接高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推广科技金融创新举措。发挥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健全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全过程的科技创新融资模式。加强科技与金融融合,通过政府引导、民间参与、市场化运作,搭建债权融资服务、股权融资服务、增值服务三大信息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投融资信息服务。

优化土地保障。持续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及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加快“腾笼换鸟”。抓住我市列入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的时机,采取土地置换的方式,把规划建设用地向重点园区集中集聚,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研究制定存量土地高效盘活利用的政策,积极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和闲置土地处置。全面落实省对市建设用地有关政策,对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农用地转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安排上给予倾斜。探索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建设。

借势借力发展。研究吃透、用足用好上级各项政策,放大政策叠加效应,优化外部政策环境支撑。积极对接我市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年度评估获“优秀”等次的相关激励措施,争取国家在投资、创新、产业、土地、金融等方面的集成政策。积极争取我市更多项目列入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享受省级入库项目扶持政策。研究储备一批重大改革事项,精心组织、提前谋划,制定改革试点方案,积极向国家和省对接汇报,争取更多重大试点示范任务落户我市,努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贡献经验。

第三节 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舆论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开展新旧动能转换专题宣传行动,深入宣传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重大意义和阶段性成效。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新旧动能转换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营造浓厚氛围。

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对国家、省和市新旧动能转换政策精神进行深入解读,帮助社会公众、广大企业更好地了解政策内涵和动态。将新旧动能转换列入市及各区县党校培训课程,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四节 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考核奖惩。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制定实施全市新旧动能转换考核办法,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监督的重要依据。综合运用考核结果,制定针对性奖惩措施,对推进力度大、成效突出的,在各类财政预算内投资项目争取和安排、专项奖补资金支持、土地指标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按照市委关于切实转变作风破解“落实不力”问题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予以追责问责。

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完善新旧动能转换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调查分析,为规划实施和政策制定提供基础。健全督查机制,定期组织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开展对规划指标、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专家进行评估评价,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规划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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