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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武钢:保障可再生能源企业合法利益 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2020-05-22 中国经营报17880
核心提示:5月21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金风科技董事长武钢将围绕延
5月21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金风科技董事长武钢将围绕延长风电建设项目并网时限、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制度(配额制)、推动能源消费革命等问题提出建议。

武钢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风电供应链,尤其是国际供应链紧张,加之复工延期、进度受阻等因素的叠加,项目并网时间延迟6个月以上,难以达到国家规定的并网时限要求。若大量风电项目不能按时并网,将给风电行业持续稳定发展带来巨大冲击,这与党中央“六稳”“六保”的政策精神不符。

武钢在《关于延长风电建设项目并网时限的提案》中建议,国家适当延长风电项目并网时限要求(陆上风电延期至少6个月,海上风电延期至少12个月),保障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风电作为一种清洁的可再生能源, 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

武钢表示,可再生能源是全球能源的发展方向,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但长期以来,我国能源的关注焦点过度集中在单一的能源成本方面,忽视了终端消费侧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面的责任。

对此,武钢在《关于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制度(配额制),推动能源消费革命的提案》中建议,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制度(配额制)的考核管理办法;开展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营造绿色电力消费氛围,倡导全社会使用绿色电力;推行绿色电力消费标识,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

同时,武钢在《关于保障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合法利益,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的提案》中指出,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是推动能源消费革命的重要举措,但在实践中,个别地方政府的消纳政策执行不力,在国家保量范围内,擅自大幅度下调风电价格,损害了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合法收益,严重挫伤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积极性,不利于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议加大《可再生能源法》的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建立公平透明的电力交易市场机制,确保可再生能源充分消纳,推动可再生能源向平价时代有序平稳过渡。

事实上,受益于《可再生能源法》及相关的产业政策的出台,中国可再生能源得以快速发展,但也存在着补贴拖欠、并网难、弃风限电等问题,对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带来严峻挑战。

武钢在《关于建议国家制定中长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的提案》中建议,明确可再生能源的战略定位,确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图,明确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发展路径;结合未来能源及电力发展趋势,制定有效的发展阶段衔接政策。

而对于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的问题,武钢表示,2016年以来,由于补贴发放不及时,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不断扩大,至今已超过3000亿元。补贴支付的严重滞后使可再生能源企业面临巨大的资金流动性风险,长此以往将不利于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他建议,国家发行可再生能源补贴特别国债。随着产业链不断为国家贡献税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缺口逐渐收窄甚至于盈余,以增量效益来偿还特别国债的本息的方式不会给国家带来额外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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