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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能源金塔熔盐塔式100MW光热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2017-05-16 三峡新能源75570
核心提示:5月16日,入围中国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的三峡新能源甘肃酒泉金塔熔盐塔式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通过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
5月16日,入围中国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的三峡新能源甘肃酒泉金塔熔盐塔式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通过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和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了该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5月16日9时整至2017年5月25日17时整。投标文件递交以及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6月13日10时整。

据公告显示,此次招标范围为三峡新能源金塔熔盐塔式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范围包括全部工程勘察、设计、物资(指设备、零件、部件、工具、材料等全部货物的总称)采购供应、设备材料监造、建筑、安装、调试、并网发电、试运、试生产、移交生产、功能试验、初步验收、性能试验、达标创优、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培训、配套服务,整套系统移交生产验收前运行及检修维护以及运行优化、调整指导,质保期的消缺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EPC总承包。此外,招标内容还包括电站后续的全站运行及检修维护。

同时,公告对投标人资格提出了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亿人民币(仅限于非联合体投标方式的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投标方式中的牵头方)。

(3)业绩要求:具有太阳能光热发电咨询、设计业绩;具有已投运火电项目单机300MW等级及以上设计业绩;具备5年内承担过累计容量至少1200MW火电工程(含光热发电工程)施工承包投产业绩。

(4)EPC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

(5)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设有技术服务和支持维修机构,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备供货、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此外,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峡新能源金塔熔盐塔式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为国家首批太阳能热发电技术示范项目之一。场址位于酒泉市金塔县白水泉光电产业区内,本工程建设规模为100MW,拟建场地用地面积约12.95km2。建成后以一回110kV线路送出至电力系统。工程性质为新建电站,一次建成。

附招标公告

三峡新能源甘肃酒泉金塔熔盐塔式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金塔熔盐塔式10万千瓦光热发电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金塔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金塔熔盐塔式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为国家首批太阳能热发电技术示范项目之一。场址位于酒泉市金塔县白水泉光电产业区内,本工程建设规模为100MW,拟建场地用地面积约12.95km2。建成后以一回110kV线路送出至电力系统。工程性质为新建电站,一次建成。

2.2建设地点:

甘肃金塔县白水泉光电产业区内。

2.3交通运输条件:

站址周边交通较为便利,站址附近有兰新铁路通过,公路有G30高速公路、G312国道以及S214省道,均可作为站址对外交通主要公路主干道,道路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况良好。另外,正在修建的金嘉公路贯穿白水泉光电园区东西,为园区主干道,可作为站址对外交通主要公路主干道。工程进场道路可从金嘉公路引入。现有铁路和公路基本满足设备运输要求。

2.4招标范围

(1)EPC总承包

三峡新能源金塔熔盐塔式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工程由EPC总承包商负责工程全面建设和管理,范围包括全部工程勘察、设计、物资(指设备、零件、部件、工具、材料等全部货物的总称)采购供应、设备材料监造、建筑、安装、调试、并网发电、试运、试生产、移交生产、功能试验、初步验收、性能试验、达标创优、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培训、配套服务,整套系统移交生产验收前运行及检修维护以及运行优化、调整指导,质保期的消缺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EPC总承包。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中的工程范围划分。

(2)全站运行及检修维护

投标人负责电站建成后的运行及检修维护,具体时间如下:

投标人负责运行时间:自工程并网调试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移交生产验收并取得验收文件之日止,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的运行。

投标人负责指导运行时间:自工程通过移交生产验收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投标人负责指导发包人对本工程进行运行。

投标人负责检修维护时间:自工程并网调试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文件之日止,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检修维护(含镜场清洗)。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中的1.4工程范围划分。

2.5计划工期

(1)EPC总承包:

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20日内,提交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动工,30日内完成设备技术规范书以及施工图设计。

2)2018年12月31日前并网发电,并取得电网公司下发的并网许可。

(2)全站运行及检修维护:

投标人负责运行时间:自工程并网调试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移交生产验收并取得验收文件之日止,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的运行。

投标人负责指导运行时间:自工程通过移交生产验收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投标人负责指导发包人对本工程进行运行。

投标人负责检修维护时间:自工程并网调试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文件之日止,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检修维护(含镜场清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相关证明);

②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具有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亿人民币(仅限于非联合体投标方式的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投标方式中的牵头方)。

(3)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以下业绩并提供投运证明材料:

①具有太阳能光热发电咨询、设计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②具有已投运火电项目单机300MW等级及以上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③具备5年内承担过累计容量至少1200MW火电工程(含光热发电工程)施工承包投产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EPC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

(6)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设有技术服务和支持维修机构,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备供货、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必须为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3.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5月16日9时整至2017年5月25日17时整。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p.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提交申请,并在“支付管理”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银行汇款)完成标书款缴纳:

(1)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请先选择支付银行,然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扣款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2)线下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须通过银行汇款将标书款汇至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中环广场支行(账号:0200209519200005317)。线下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再次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依次填写支付信息、上传汇款底单并保存提交,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核对标书款到账情况后开放下载权限。

4.4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电子身份认证

投标文件的网上提交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子采购平台(标书购买阶段不需使用CA电子钥匙)。本电子采购平台的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网址:http://sanxia.fuwuca.com,服务热线电话:010-64134583),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17年6月13日10时整。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分现场递交和网上提交,现场递交的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一号B座614会议室;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者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tgtiis.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新能源金塔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
邮编:735300
联系人:葛先生、蒋先生
电话:093745656081569315365
传真:09374565608
电子邮箱:916059305@qq.com
招标代理: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TGT)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三峡集团公司办公大楼3层312室
联系人:屈先生
电话:010-57081319传真:010-57081315
招标采购监督: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10-57081323
传真:010-570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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